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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陸地區人民委託他人代辦在台親屬戶籍謄本如何辦理?

大陸地區人民需提憑經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之委任書、親屬關係證明書正本,其委任書及親屬關係證明書,應經由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(簡稱海基會)驗(查)證後再憑辦理。 受委任人攜帶上項證明文件(正本)、國民身分證、印章(或簽名)。
  • 市府分類: 戶籍兵役,一般行政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19-04-27
  • 發布日期: 2012-07-05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大甲區戶政事務所
  • 點閱次數: 35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