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Enter到主內容區
:::
現在位置 首頁 > 公告訊息 > 最新消息
  • 友善列印
  • 回上一頁

法令宣導~家務分工

家務分工
家務分工

性別平等好觀念,家事分擔一起來!

1.家庭生活費用由夫妻各依其經濟能力、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之,肯定家事勞動也是家庭生活費用的內涵。

2.夫妻於家庭生活費用外,得協議一定數額之金錢,供夫或妻自由處分。

3.民法第1018條之1明定夫妻得協議『自由處分金』,肯定家務勞動的價值。

4.『自由處分金』是要讓夫妻雙方都能夠經濟獨立,同時也能確切感受到自己的付出是有價值的。

相關連結(或延伸閱讀)

  • 市府分類: 法律權益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2-12-31
  • 發布日期: 2019-01-01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大甲區戶政事務所
  • 點閱次數: 105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