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定居申請書(含二吋照片一張)。 2.臺灣地區居留證。 3.我國國籍配偶之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正、影本。(正本驗畢歸還,但已離婚者免附) 4.最近三個月內健康檢查合格證明。 5.其他相關證明文件。 6.掛號回郵信封並填妥收件人姓名及住址。 7.證照費新台幣陸佰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