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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不明身分女子同居所生之子女,如何申報出生登記?

查無生母設籍資料,則其生母婚姻狀況及真實身分在未查證前,其申報出生暫比照棄兒出生登記方式辦理。如戶籍上無法辨識父母婚姻狀況,生母身分不明或行方不明,生父可單獨持憑DNA親子鑑定報告書辦理。
  • 市府分類: 戶籍兵役,一般行政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19-04-27
  • 發布日期: 2012-07-05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大甲區戶政事務所
  • 點閱次數: 5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