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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籍合一,虛報遷徙 小心觸法!

人籍合一
人籍合一

❌虛報遷徙 小心觸法

🈲遷徙係事實行為,遷徙登記應依事實認定。

提醒您 ! 人籍合一 依居住事實辦理戶籍登記以免受罰 !

戶籍法相關規定
1️⃣第16條第1項:遷出原鄉(鎮、市、區)3個月以上,應為遷出登記。
2️⃣第17條第1項:由他鄉(鎮、市、區)遷入3個月以上,應為遷入登記。
3️⃣第23條:戶籍登記事項自始不存在或自始無效時,應為撤銷之登記。
4️⃣第76條:申請人故意為不實之申請或有關機關、學校、團體、公司、人民故意提供各級主管機關及戶政事務所不實之資料者,處新臺幣3,000元以上9,000元以下罰鍰。

  • 市府分類: 戶籍兵役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3-03-20
  • 發布日期: 2022-05-17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大甲區戶政事務所
  • 點閱次數: 421